兼职工作的个人交税问题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5:02:41

对于您的问题只能从我国个人所得税沿革说起:
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法只对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我国公民适用本法。此法 第二条规定了“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第十四条规定了“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而经过1999年、2005年、2008年多次修法,都保留了对“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兼职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从1993年10月31日起开始征收的,只是那时兼职要取得800元/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出现了有法律规定征税,而无税可收的尴尬现象。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兼职现象多,兼职的取费高,所以对兼职征收个人所得税就成为了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