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这么多人喜欢猫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9:24:56
我没鄙视的意思,只是好奇~

呵呵..再过几十年,你儿子就会问:为啥那么多人喜欢刘德华了

长的特别。。跳的舞也很特别。。。

起初高中有同学模仿他的时候我还只是听说过这个摇滚巨星, 根本不知道底细。刚好我现在正在做猫王的论文, 搜集了他许多资料, 慢慢也喜欢上他。猫王叫Elvis Presley,自小家里比较贫穷, 小时去教会喜欢上gospel, 后来又因为常到黑人区买衣服喜欢Blues音乐。他11岁生日爸妈没钱给他买想要的自行车或玩具枪, 就送了他一把吉他。他学会吉他并唱歌很有天赋, 后来在录歌给妈妈时被SUN公司发掘, 后来又被VCR签走。VCR是个很负盛名的公司, 加上经纪人Parker善于包装和宣传, 在56年时21岁的猫王迅速走红。他的舞姿和歌声都是摇滚乐的突破,最主要决定猫王地位的是--他以白人的身份将黑人的BLUES带给白人。他所承受的压力和获得的成功都是卓越的。后来因参军猫王黯淡了一段日子, 到68年由于他全情专注音乐又再称霸当时的排行榜。可是很可惜, 猫王最后由于注射太多镇静剂死去, 年仅42岁。

这是对他的简单介绍, 为什么大家喜欢他?我很少听他的歌, 但是觉得他长得非常可爱非常帅!你可以网上查到他年轻时的照片。我看了他家人给他出的相集, 里面有很多他的遗物, 看得出他是一个非常光彩夺目但同时又是很爱家人的人。再者就是对喜欢摇滚乐的人来说, 他是那个将摇滚乐传播给全美国再带给全世界的人。最后, 每个人都是失去才会珍惜, 他在风华正茂的时候死去, 多数人都会觉得惋惜而不会计较他生前的丑闻。 个人觉得他是被经纪人逼死的, 他死前的一段时间身体已经很糟糕, 但是PARKER还骗他说财政危机让他平均两天半就有一场表演。是巡回演唱那种, 又唱又跳又有病还不得死, 唉, 记忆力很好的他最后一场居然忘记歌词, 想想他硬撑着演唱却很失礼地忘记歌词的样子真的很可怜。希望和妈妈葬在一起的猫王可以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