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又被对方拿去认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4:22:32
大家好,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我公司在4月开具了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月底的时候对方告诉我公司说开错了发票,那我当然要求说邮寄回来,我不想让发票跨月就把那3份先作废(我有上报过经理,经理也叫我先作废),等我拿到邮寄回来的发票少了一份,问他们,谁知对方竟在4月的时候拿了2份去抵扣,这样子的话要怎么办呢?请大家指点下.

让他们把已认证的发票退回,不要入帐,不要抵扣,下个月税务局交叉稽核后会来查的,到时候需要你们双方提供情况说明,就可以了,这样操作是最简单的

通知对方该票已作废,对方要做进项税转出或补缴税款。对方将原发票退回,发票作废不得缺联。如若跨月作废,对方税务局应出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你方凭《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后,再开具正确的发票给对方。
你方将发票作废,税务局网上比对发现问题后,会自动提示对方税务局,对方税务局会向对方单位做出发票核查通知的。

如果你先把发票作废了的话,他们拿去认证的时候是通过不了的啊!如果你现在作废了,他们就算认证了也是不能抵税的!你把给他们开的发票作废了以后,又给他们重开了吗?我知道我们公司当月的销售当月必须开发票的。他们拿重新开好的去认证就行了!如果在4月份认证不了,5月份认证也是可以的,放到下个月里抵还不一样嘛!

认证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