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后还能抵押给私人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5:48:45
情况是这样的 物主已经向银行贷款过60W 他的房子所值价格是80W 现在又想向私人贷款10W 到房产局公证 等于是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又抵押给私人 这样的抵押有法律效益吗?如果他到时候还不出钱 我是否有权拍卖房子?或是私下找个人交易把他的房子卖了 让买主还清银行贷款?
1.做抵押的物品权证(房权证、土地使用证)应当放在房管部门保管。第二次抵押将没有房屋产权证书。而房管部门也不会办理正式抵押手续。(只有银行同意解除抵押后,房管部门才能办理抵押、过户等交易)
2.抵押物品重复抵押无效。个人私下买卖交易手续,而且不能过户,不受法律保护。
3.目前有这样的担保公司,先垫钱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再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后不能再次抵押给私人。
详细:
1:做抵押的物品权证(房权证、土地使用证)应当放在房管部门保管。第二次抵押将没有房屋产权证书。而房管部门也不会办理正式抵押手续。(只有银行同意解除抵押后,房管部门才能办理抵押、过户等交易)
2:抵押物品重复抵押无效。个人私下买卖交易手续,而且不能过户,不受法律保护。
3:目前有这样的担保公司,先垫钱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再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不可以,因为房产证正本在银行,是不能再作抵押或买卖的,房管局那里就过不去
其他渠道就另说了.......
不行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