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银行柜台取钱时,工作人员把钱多给了,请问我能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08:17:40

对于银行工作人员把钱多给了用户,用户应及时归还,切不可私自侵占。

补充:非法占有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管他呢!
没看见银行柜台那里写着:钱请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1.你没有责任
2.被银行追讨时,一定不能拒付
3.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是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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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可以提供你支取现金的录像
你的取款凭证
以及你的存折或者银行卡记录。

不知现在这位老兄有没有去喝粥,期待,,中国的银行都是霸王的呢,嘿嘿

不当得利

有可能被追讨

确定是他们多给的,那还是应该要还回去的.当然错不在你,但我想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