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法制儒家化的历史必然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1:47:03

儒家大致可分两种思想理路,一是心性理路,以孟子和宋明理学为代表;其二是与法制、政治结合,大致来说,前者属儒学的道统,后者则属儒学的政统。中国封建法制儒家化,既是法制的儒家化的过程,又是儒家法制化的过程。就法制儒家化的必然性而言,是因为秦代以严酷的法家思想治国,结果短命而亡,故而汉代皆反对严酷的刑法,而主张以儒家为治国思想的主导;就儒家的法制化的必然性而言,乃是因为儒家的心性路向无法实现仁义之道流行于天下,思想学术必须与政治制度相结合,才能实现它的理想,更能带来功利的目的。

纵观封建社会,乱世用法,治世有仁,总体是相互影响。

但儒家肯定使得法家的严酷刑法人性化,比如中国封建社会的凌迟等酷刑从隋唐开始就取消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