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在本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算犯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8:54:01
一个男的(20)和一个女的(17)在原本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在旅馆开房ML或做其他的,但完事后那女的却报警说男的强奸她或虐待她,这样属于犯法吗?
如果没有M.L,而是做了别的呢?比如说S.M?
证据是指什么样的证据?短信,QQ记录算么?

首先,自愿是不可能犯法!!
其次,刑法讲究“无罪推定”!也就是如果对方无法证明你强奸,你即是无罪!
再次,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物件都可以是证据!!短信、QQ当然算了!

证据,要讲证据。

好象只要男的有证据证明之前2人确实自愿的就不算犯法吧 我也不是很清楚 查查法律啊

如果这个男方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个女方是自愿的,那就不好说了,有可能犯罪

第一、跟14岁以下的少女发生性以强奸论,否则自愿发生性关系当然不算是强奸;
第二、SM当然不算强奸,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当中很难处理,如果是对对方造成了极大的人身伤害的话,应当以伤害罪处理‘
第三、短信,QQ记录能够证明你强奸的过程和事实吗?
第四、公安机关在处理这样的案件时,非常谨慎,而且他们是需要证据的!

如果他告你强奸 那你就认了吧 以前有过这样的例子 都是男的败诉了 劝你拿钱了事吧 毕竟她还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