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利润率是怎么得来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3:30:31

成本利润率=利润/成本费用

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6号):

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规定如下:

1.甲类卷烟10%;

2.乙类卷烟5%;

3.雪茄烟5%;

4.烟丝5%;

5.粮食白酒10%;

6.薯类白酒5%;

7.其他酒5%;

8.酒精5%;

9.化妆品5%;

10.护肤护发品5%;

11.鞭炮、焰火5%;

12.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

13.汽车轮胎5%;

14.摩托车6%;

15.小轿车8%;

16.越野车6%;

17.小客车5%。

新增和调整税目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暂定如下:

(一)高尔夫球及球具为10%;

(二)高档手表为20%;

(三)游艇为10%;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为5%;

(五)实木地板为5%;

(六)乘用车为8%;

(七)中轻型商用客车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