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为损害的资产物价局应当如何作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1:45:25
前些天,一伙不法之徒闯入我的家中,将家中空调、电脑、汽车等个人财产砸坏。现请教大家,物价局应当对这些东西如何作价?物价局作价的依据是哪条法律?谢谢大家。

你可能搞错了,这种情况下要对损害做评估,但是并不是物价局来做,而是公安部门指定的评估人员来做,通常参考同类商品市场价值、损害物品新旧程度等信息。

你好,请在当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会委托物价局下属专门的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机构(事业性单位,全国统一名称应为:价格认证中心)派专业人员来对你受损物资进行价格鉴证。不需要你自己去找人鉴证。

首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再由公安机关委托物价局下设的价格认定局进行鉴定。此单位是唯一的鉴定机构,其他中介机构不能对涉案物品进行评估的。
价格鉴定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国清[2000]3号文件);
3.《**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条例》(*人委[2000]52号);
4.**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物价局《关于刑事案件特殊物品价格鉴定的意见》的通知(川检会[2007]3号);
5.**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操作规程》的通知(*价认[2004]212号)。
起诉的罪名一般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按资产评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