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广州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7:02:05
广州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是什么?越详细越好,最好能有例子!!

目前国内好像实例比较好!以下只是提供给你参考。

一;土地私有化或办私人农庄。土地私有化是指土地所有权交给个人的一种制度和思想。这种方式,与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不符,而且还有很多方面的弊端,持这种观念的人很少。

二、土地个人转包制。指村里的土地按人头、按田的等级平分到户,一些外出的人员将自家的土地转给种田能手或承包大户,承包大户每年交租金。此形式有利于减少土地抛荒,有利于外出人员安心打工,但因田地分散,产出效益不高。故此法也不足取,但现在农村多采用此方式流转土地。人民网强国社区

三、土地合伙制。指几个有田的农户自己自由组合,合伙经营责任田或转包田,实行一些机械化作业,也极易形成一些小规模的生产,此形式农村现实行的比较多。

四、土地集体转包制。指根据农民意愿,将本村的土地划出各家的口粮田及愿意承包的田,其他余田由集体集中一起对外转包,转包期较长,承包人每年向集体交田租,田租金由集体按人头平分到户。此法有利于实行规模经营,但集体要确保田租一分不少地到农户手中。

五、土地集体股份制或公司制。就是把这种“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引用到农村来,把农村的集体土地资源财产化、资本化,用股份的形式将土地进行量化后分解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村集体公司化,把农村建设成名副其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才是真正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此法有利于规模经营,但与现阶段农村现状不适应,假如公司没选好总经理,亏损了怎么办,大家一起倒霉吗?同时也很难避免腐败问题,当农村发展一定程度后可能会采用这一形式。

六、公司+农户制。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公司,让农民做农工或“股东”。“公司+农户”的结果,就是农民被迫从加工业、运输业、流通业、储藏业、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农村金融、土地“农转非”收益等领域退出,让位于资本家,农民只能搞种植业和养殖业,甚至养殖业都不能搞了,如养猪和养奶牛就正在迫使农民逐步退出——公司化养殖。这样的农业现代化,结果只能是农民只获得种植业和少量养殖业收入了,农民收入会随着所谓的农业现代发展而下降。

七、引进外来资本开发式。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外来“跨国集团”或公司,由其开发,农民可分配租金,并为其打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