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出具税审报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2:22:53

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以下情况才需出具税审报告:
  (一)企业资产损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企业资产损失或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应附送中介机构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或金融呆帐损失的鉴证报告。对未按规定附送鉴证报告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对于未按规定附送涉税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实行专项检查。
  (三)当年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附送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
  (四)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附送所弥补亏损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以前年度已就亏损额附送过鉴证报告的不再重复附送。
  (五)本年度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附送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报告。

年度亏损或弥补亏损的要出具审计报告,但各地规定不一样,你可以咨询你的协管员或拨打电话12366.

1.必须出具税审报告并不是普遍规定,而只是某些地区的做法,我们这边就不需要
2.你们那边是否需要,以及什么情况下需要,可以咨询你的专管员或者税务咨询电话

有亏损弥补的需要,没有亏损弥补的不要。

根据自己的账目处理吧。不过最好问问专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