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跪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高分”“跪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1:31:57
高人们,亲人们,求你们耐心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我的情况,我注册了一家公司,委托中介代理办的,注册地和经营地不是一个地方,注册地是代理公司提供的,好像是一个虚假的房号,象征性的写了一份租房协议,面积40平米,中介说了是为了注册公司用,没有实际房子,反正公司是注册下来了,就不过问这些了~
我的公司执照4月9号下来的,5月7号我第一次去报税,因为我还没有实际经营,第一个月零报税,都很顺利,报完了睡,工作人员开了两个交税单子给我,一个是房产税,一个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单子上的内容如下
缴费所属时期2009年1月1日到2009年6月30日
品目名称: 六等 计税金额:40 税率: 1.5 实缴金额:60

房产税单子内容如下
缴费所属时期2009年1月1日到2009年6月30日
品目名称:市区房屋原值 计税金额:32000 税率: 0.012 实缴金额:268

我的问题如下:
1、我4月9号下来的执照,为什么要缴费所属时期是从1月1日开始交费?而不是4月9号开始?
2、我租的房子,这个房产税和土地使用费需要我交吗??为什么不是房东交呢??何况只是给我一个房号,也没给我实际房子用~
3、这个费用是每年交两次吗??
多谢,我还会加分给满意的答案~一言为定~
一楼的回答非常好啊,哈哈哈哈,谢谢高人了,那么还有一个问题,我的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不是从我注册之日4月9日开始起,往后一年呢??而怎么单子是从1月1日开始算起的呢??

一、先看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规定: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一般实际操作中都用30%)。。。。。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很明显,房产税是应该由你的房东交,而且应该以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生效的日期为限,在合同生效前的几个月,按房产余值计算房产税,生效后的那几个月,按房产租金计算房产税。假如你们签的租赁合同月租金为1000元,从7月1日开始生效,那么房东全年应交的房产税为:
1-6月 32000 *(1-30%)* 1.2% * 6个月/12个月 = 134.40元
7-12月 1000 * 6 * 12% = 720元
全年应交房产税 134.40 + 720 = 854.40元

但是如果你们都不向税局提供这份租赁合同,那么税局不会知道这房子已经出租,也就不会按租金计算房产税,该房东全年应交房产税则为 32000 *(1-30%)* 1.2% = 268.80元

二、再看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解释中有规定: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2、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3、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