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代弟弟写的离婚起诉书不知可否?是否还需要律师再起草一份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6:55:39
离婚起诉书
原告:肖××,男,1977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市火车站职工,家住××××。联系电话:××××
被告:刘××,女,1983年3月 18日出生,汉族,××市西区环卫局职工,家住××××。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年满18周岁止(由于原告父亲患有严重的Ⅱ型糖尿病及其多种并发症,母亲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且原告的工作性质属于危险的一线工种,故无法给小孩提供一个良好而健康的成长环境);
3、依法分割共同财产,依法承担共同债务(具体见清单);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2007年6月经人介绍认识,同年 8月 2日在××市××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3月28日生育一子,取名×××。
在两人初识时,女方出于某种目的而刻意伪装、极力掩饰自己的真实性格,认识两个月后迫于双方父母的压力,我们在毫无感情基础并且缺乏足够了解的情况下草率仓促地办理了结婚登记,加入了“闪婚”的行列。由于相处时间短暂,了解不够深入,婚后才发觉彼此性格脾气迥异,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和爱好,以致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和沟通

写的不错,但最好还是给律师看一下,从中你说的她性情暴戾懒惰娇气,狭隘自私疑心重、蛮横无理素质低,当小孩出生后她更以各种理由拒绝喂养,从未尽到过做母亲应尽之责任,不善持家更不懂如何待人处事,依然劣性不改甚至变本加厉以撒泼吵闹的方式结束,甚至还采取偏执极端的手段要挟。。。。如果说的是事实,试问你们能放心的将孩子交给她吗?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审查或者代理。可以进一步联系

诉讼文书中没有证据的言辞不推荐使用。

让你弟弟签名就行

是啊,岂不是将小孩推入火坑.你们放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