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给的搬迁补偿费是否交所得税,应做递延收益还是专项应付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1 03:18:06

对于拆迁后不重置,要分两种情况处理

  (1)、如企业存续,则按补偿收入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后征收企业所得税。

  (2)、如企业不存续,则由补偿收益获得者按补偿收入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后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这里会涉及个人所得税征收。

  四、财务会计账务处理要点

  针对上述观点,如发生拆迁补偿事项,相应的财务账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拆迁后重置的企业

  (1)、将被拆除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发生的清理费用、税金等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

  应交税金—营业税(转让不动产)

  (3)、取得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清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收到补偿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6)、重置资产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

  2、对于拆迁后不重置,如企业存续,则将固定资产清理同上处理,再将补偿收入作为补贴收入计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可

  (1)、将清理损失转入应税所得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2)、将补偿收入转入应税所得

  借:补贴收入

  贷:本年利润

  3、对于拆迁后不重置,如企业不存续,则进行企业清算(会计账务处理略)。

如果不是资本性投资,就是递延收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