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庭3个月期限已到,法院没有给合理理由,也不判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2:32:26
我是今年元月11号立的案子在今年的 3月4号开庭,当时是由一名法官独审的简易庭,到现在已经有3个月了,法院至今没有判决也没有收到法院的其他告知,请问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可以直接问法院是否转为普通程序,就说时间已到,它们定然给你答复,否则你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了,带好你受理法院决定书等材料即可。

可以告知法院应该转为普通程序了,法院不理睬的话,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必须在立案后3个月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
简易程序审理后发现案情复杂不适合简易程序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在普通程序中,6个月没有审结的,由本法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6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