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善意取得的基础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7:10:11
现在有个东西,A是非法获得的,B问A买了,假设符合了善意取得的条件,现在C问B买,而C是知道这个东西是A非法得来的,那么C买的话还算不算善意取得的呢?
那么也就是说,B是可以正常拿到钱的对吗?(知道卖的时候B都不知情的话),还有如果卖的时候B知情了会怎样?

同意第二种回答。善意取得条件中有两条对本案来说很关键,它们是:无权处分行为、买受人受让时的善意。B如果如果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那么B就取得了该标的物的所有权。此后,B对该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均为合法。如果B再卖给C,属于有权处分,这个交易是一个正常的交易,C自然的获得所有权,所以不属于善意取得。
另外,回答你补充 的问题。我们《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的要件之一就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该条的意思很清楚的告诉我们善意取得要求的是受让时是善意就可以,至于受让人受让之后知情与否并不重要。所以,即便B卖的时候知情,也不影响正常的买卖的发生。

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一个基础是第三人主观上的是善意的c在明知道东西是非法取得的而故意买不是善意取得

B因善意取得已经取得该物的所有权,那么C的相对人是B,即使C明知该物是A非法所得,但仍能取得物的所有权

只要B买的时候是善意取得就行了,即使事后B知道该物为非法所得或无权处分,仍享有该物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就转移了

C是明知赃物还买就不算善意取得了
B若买的时候不知情,那么就是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