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或现代战争时,一方士兵使用敌方士兵的武器是否是违反相关条例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2 01:31:30
容易造成误伤?

缴获并使用敌人武器不会违反相关条例,在战场上如果你的武器子弹用光了,你是捡起脚边敌人还有些子弹的武器,还是拿着已经没子弹的武器去砸敌人呢?
误伤这种事情就算你用自己的武器,只要没瞄准好也会伤到自己人,和用敌人的武器没有关联,战场上区敌人是靠军装而不是武器
但是,在战役结束后,一些贵重的武器(如敌方军官的手枪或军刀)等可以显示敌军军官职衔的武器要上缴,像冲锋枪和步枪等随处可见的武器就不用了,不过基本上战役结束后,下次还用敌人的武器的例子很少,因为交战国士兵装备武器不同,子弹口径也不同(北约武器子弹是5.56毫米,华约是7.62毫米)用敌人的武器是不会有弹药补给的,发给你的都是本国武器的子弹

不清楚
我觉得应该是没有命令规定或相关禁止条例的
不然 刺刀见红的时候你可以拿敌人武器杀死敌人你不用 让敌人杀 也没有那傻的事的

战场是顾不了那么多,但是打扫战场后的战利品,现在一般都要求上交,美军在越战或伊战中使用的AK系列都是偷偷藏下的,违反军纪,不过美军不想中国军队一样对这个要求那么严格,长官不管也没事。军装不一样,一般不会因为武器造成误伤。误伤大多是因为相互之间联系沟通的不够,二战时陆军和空军就经常误伤,因为那是没有陆空配合的经验。

貌似没这个说法,霉菌打越南的时候他们的M系貌似适应不了南亚的气候,苏联的AK相对来说就没这么娇气~!霉菌那时候好多都用缴来的AK~!现代可能要求严格些吧,这种问题没一定的,你自己的武器不能用了 你难道因为那是敌人的武器 坐着等死? 高层也不会想出个这么傻的规定吧 毕竟战场是瞬息万变的

生存就是一切~~存在才是真理~~战场上谁还管那个。

苏德战争互相使用对方好的武器,德军部分士兵倾向捡苏军的PPSH41冲锋枪,估计是看上了72发弹鼓的火力持续性,而且在占领地区弹药也应该很容易搞到。苏军也有使用德军MP40冲锋枪的,估计是看中了稳定性。重武器双方则是能利用的不会吝啬的使用。苏军有装备缴获的德军豹式坦克组建的装甲部队,德军在早期也缴获了苏军性能优越的T34,不过刚刚缴获投入战场的话往往要画上特大号的国籍识别以防误伤,如果有时间准备的话德军是将缴获的苏军坦克漆上自己军队的迷彩色,加以制式化,苏军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