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这是追加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1:26:05
2009年04月11日07时40分,石玉萍驾驶蒙BA648挂大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上述事故地点,所驾车辆驶入道路中心左侧与由西向东李伟华驾驶的蒙LL4948号农用三轮车(内乘韩来春,刘海云)相撞,造成李伟华,韩来春受伤,车辆损坏之交通事故,事故形成原因,1,石玉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2,李伟华驾驶未年检的车辆上路行驶且超员50%,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1.李伟华是否付次要责任应付%多少
2.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做,要注意啊些问题?
3.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啊?我们次啊可以多那些钱

1.本事故造成李伟华和乘客韩来春受伤,根据交强险赔偿原则,这两人的费用不超交强险范围的话由石玉萍赔偿。石玉萍车辆损失一部分(2000元)由李伟华赔偿。
2.接下来,应该等伤害好了以后,去交警队那里调解。然后去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理赔。
3.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1 责任的多少由此案的交警做现场勘察后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2 你是本案中的哪个人,我不知道。

3 你先告诉我你是本案中的谁,再解决第三个问题。

关于你的问题 我分条进行解答
1、李伟华应当负次要责任,上述理由都符合交通法规的相关规定,责任认定没有问题。既然是次要责任,李伟华应承担双方当事人总损失的51%--99%
2、我为见你替的原问题,只能根据你提的此问题解答,你们接下来应当将双方的损失分别清算,,然后坐下来根据责任的主次进行协商
3、如果你这方损失比较大,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建议你走法律途径。

按道路交通法,应在双方交强险赔付后,在按责任承担超过交强险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