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的房子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7:01:52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帮我父亲咨询的。我的父亲在2000年的时候和我阿姨住在一起。04年的时候才申请领结婚证。2000年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搬进了阿姨的房子(这套房子是她的前夫出车祸赔偿的钱买的)共同生活,阿姨有一个和前父的女儿。阿姨的工资不多,那么多年了,基本上都是我父亲的工资来养活这个家。前年我毕业出来上班了,也经常几百上千的拿钱给阿姨,希望阿姨对我父亲好一些。我父亲的工资和年终分红都是在阿姨手里。我父亲手里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钱。还有呢我父亲比较喜欢喝酒,所以阿姨不是很高兴,也经常争吵。而今,在今年3月份,我父亲被检查出脑萎缩。阿姨随即提出离婚。并称房子我和我父亲是不可能分到一点的。至于哪个房产证上名字,她一会儿说是她女儿的名字,一会儿说是她前夫的名字,也不给我们看。还有今年,她让我父亲向亲戚借了1W块钱开麻将馆,麻将馆的所有收益也没有拿给我父亲一点。
她现在呢,是已经想法院提交了离婚请求。我想问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才对我们更有益呢?按她说的,房子就真的没有我们的份吗?毕竟我父亲为这个家付出了那么多。后来购置的家电(冰箱、洗衣机、两台空调、彩电等等)都是我父亲买的。急啊~~~~~谢谢~~~

房子是婚前财产。
以2004年结婚登记为界限,之前的财产为个人婚前财产,之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家电为共同财产,1万元债权看是什么时候借的,婚前的话应该为你父亲个人的债权,可以请求还款,婚后的话为夫妻共同债权,你父亲有权得到一半。

你父亲的工资收入,如果还有的话,一人一半。

你给的,算是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