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单出口日期是2008年8月8号,2009年3月7号核销掉的。请问这算不算是逾期核销啊?需要内销征税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2:27:00

你没说全面,是报关单也在3月7日才收回的吗?事先没有报出口退税所做延期?

核销对于外汇管理局方面没关系,什么时候核都可以,只是四个月前领的核销单如果不核销,再领新核销单时,人家可能就不发新单了。

如果报关单没及时报出口退税所,就要视同内销了,看你出口的是什么货物,一般情况应交增值税,而且你已超期,不能再抵扣进项税。交过VAT后还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按理说是逾期核销了,不过一般问题不大,你跟外汇管理局的多说些好话就行。这个不是报关单,不用作视同内销

核销是210天,,你的核销日期超过2天,,要视同内销征税
目前我也碰到这个问题,,正在头痛,可是没办法,税务就是要征税

你核销的那单是直接出口还是间接出口?如果是直接出口则在90天之内核销,间接出口则在180天之内核销.逾期核销就等于延期收款,到时要到外汇管理局去办理延期收款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