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用地性质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4:27:46
请问:
我们房子被拆迁了,在当地陪的水准是400元/平,,此地商品房在2300元/平
问题是:拆迁是政府下的,这个赔偿标准也是政府定的。但是这块地拆迁后是用于本地一家企业开发用的(建筑商品房)。
按理是开发商买地盖房,我们被拆迁人可以跟他们好好谈的。结果政府出面拆迁,从头到尾都没见这家企业。
本地政府就这样---江苏宿迁。甚至听说政府为了这家单位能在宿迁继续投资的话,就送一块地给这家企业搞房地产。
政府黑,请问有上诉省政府可以解决问题吗

你说的情况应该属于土地收储房屋拆迁,如果是的话,当地土地储备中心应该是拆迁人,可以由政府出面协调进行房屋摸底登记、听取住户意见,委托有资质的拆迁公司制定补偿方案等,由拆迁主管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后实施拆迁。
如果觉得拆迁不合理,可以复议和起诉。如已经发放了拆迁公告,作出了裁决,并已证据保全,你应先做好搬家的准备,因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和起诉期间不耽误拆迁的实施。
上访解决问题的概率很小,因为最终解决你问题的还是当地政府,他们不会圆满的诚恳的完全承认自己的失误的。还是想开点,不要制气。
你可以找当地律师找出在拆迁进行中的拆迁程序的漏洞,作为拆迁谈判的依据,最大限度的征求自己合法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