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法律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0:58:33
我生了个男孩,现已8个月大。我是初婚,我老公是再婚,我老公以前有个女儿,现已14岁,归她妈妈抚养,在离婚协议上也这么写着归她妈妈,我老公除了一个月给他女儿300块生活费以外没有写其他的任何书面上的责任。现在我老公想让他女儿跟我们住一起,我反对在法律上能赢吗?

依据婚姻法你老公有权利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前提下有可能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至你老公名下。你无权干涉。

我是担心你太单纯被人骗!如果他前妻恶习比如赌博,对孩子成长影响不好,还是把孩子接回来吧!你也是做母亲的人!你爱你的丈夫就应该为他分担!你反对也没有用,还会伤害你们夫妻感情!你就做个顺水人情,你这么通情达理你老公会更爱你的!

如果你老公的前妻现在已经没有对孩子的监护能力,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到你老公的名下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只要你老公的女儿没有成年,那么你老公就有他的女儿的监护权。

法律也得保护孩子的权益啊,当然了如果你老公前妻不同意,也没有对孩子的不良影响,你老公的请求很难通过的,不过法律解决问题还是带有滞后性,既然你都愿意跟一个再婚的男人何不接受那个小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