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劳动仲裁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且要求经济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23:30:57
该员工从提出劳动仲裁后每天就到公司打卡上班然后下班时间在过来打卡下班,其他时间都不在公司.
想问:员工自己提出与公司解除合同,且劳动仲裁已经受理,我司可以要求该员工不要再来上班吗?(也就是说不要再作打卡形似了)毕竟他有考勤记录,公司就要付他的薪水.
我司因状况不好,全面调岗,给这名员工调到配合保安的工作,但薪资还是按照原定的薪资.他不同意去仲裁要求公司跟他解除合同且赔偿经济补偿金.而且这名员工自从提出仲裁就上下班时间到公司打卡,其他时间就离开公司了.所以我司就想知道这样他还需要来打卡吗,因为仲裁已经受理了,是不是应该各自等待仲裁的处理呢?

广东胡律师:

1、员工是为什么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仲裁受理了,说明是公司有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提出来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2、员工如果是提前30天离职的话,打卡记录考勤是他的自由,但你也可以提出提前中止合同。

当然可以。他提出是他的自由,你可以同意他明天就不再上班了。法律规定是他不提前30日,你可以考勤认定他旷工,如果你公司同意当然可以认可他不再上班打卡,也就是你公司不会以未满30日为由投诉他。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