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怎么规定试用期?我不懂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9:17:24
我在一个小区做保安,三个月是试用期他们也让我签了劳动合同,我才干了4天老家突然有事必须回家。可是我身上没有钱买票,如果我跟他们说要走的话,他们会不会给我工资,不给的话我能告他们会得到赔偿吗?会得到赔偿吗?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你可以要求这些天的工资,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如果单位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里提前3天通知公司就可以走人了.

问题是,你只做了4天,而做小区保安月工资也高不到哪去,我怀疑,四天工资给你,够不够你车费.

4天的工资是应该给你的,他们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四天工资.....你走完仲裁程序,估计都不够你饭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