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31日取得销售发票一定要在12月份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18:14
12月31日取得增值税销售发票,金额较大,怎么样处理才可以少交税的呢?

你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你公司进项税金的载体,从票面开票时间算起90天只能认证抵扣都可以(是90天,不是三个月),但是,在那个月抵扣的必须在当月计提进项税。
提醒一点,如果按照审计来说,因为涉及跨年,属于08年的成本应该入08年帐,否则审计肯定会要求你做出审计调整,因为你开票日期是在08年,属于08年的购买业务。
少缴税的情况基本不存在,除非有以下两种情况:
1、使用增值税转型政策,如果你方属于购进固定资产或者自行构建固定资产材料,08年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而从09年元月1日起,可以抵减,所以09年元月份抵扣入账绝对会少缴税。
2、如果你公司有出口业务,你可以在某月将增值税做成进项大于销项,然后根据留底税额与应退税额比较,获取退税款,这种情况下,当月留底的税款不会递延抵顶,而会直接收到你手上,缓解资金压力。

取得的?那是进项票了?不是自己开的?
如果是别人开过来的进项票不是越多越好么,哪还要交什么税?
如果是自己开的销项票,不申报也是不可能的。

不一定非要在12月处理,从开票之日起有90天的认证期,在认证期内都可以认证处理,这个是不能少交税的,在哪个月处理都一样。

如果你是销售方,就必须在当月上账。如果你是收货方,则自开票日起90天有效

如果是进项票,只要认证就可以了,如果是你自己开的票就要交税了,因为你在辅导期内,还注意税负的问题 .

增值税避不了.必须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