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偿给供电部门打工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0:34:30
我们有一台200KVA的变压器,其中有30几个商业小门上用电,一个饭馆;40几户居民;一个印刷厂(生产用电);一个新华书店办公。这些都是供电部门的户头,他们把这台变压器定为商业用电,安装了一只总表(商业)。每月的电量是总表减去以上那些户头的电量所剩余的就是商业,而我们这里商业和生产用电是要考核无功的(其它的都不考核),那就是商业用户就要每月帮助供电部门管理这个无功补偿装置。有几个月我们的力调都交了一万多元(无功补偿装置坏了)。这个无功是针对总表的,其中一个月我们商业用了9000多电,却罚了10000多度的力调。一共交了二万多电的电费,供电部门把这个表不考核无功的都算在商业上面了。大家说说看,这合理吗?我又无偿打工了吗?

那得看你功率因数到底多少了。像你说的情况是不合理的。居民用电是不参与力调的,真正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你总表的有功无功电量计算出功率因数,然后把你们除去居民用电的电量作为调整基数,计算出考核电费的。你问问供电局是不是这么算的。不过我估计40来户居民,用不了多少电,剔除不剔除没太大影响,如果你确实功率因数低,那只有自己想办法管好无功补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