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多时,丈夫在未通知妻子的情况下搬走了,女方应该采取何种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7:17:57
夫妻结婚已二十几年,最近几年开始感情不和,经常口角,已分房而居。事件发生前几月因一次口角,双方已完全不说话持续两月多,形同陌路。经由女儿从中调停后稍显好转。但不多日又因小事口角再度形同陌路。两个多月后,某天女方外出回家,发现男方将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搬走了,包括各种零碎的小东西(甚至家中四张餐椅也搬走两张),开走了他的车,包括所有证件。只留下了房产证。事件前后未对妻子及女儿有任何交待。事件发生到现在已有小半年时间。双方育有一女已成年,在外地工作。
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界定?女方应该采取何种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应该提出离婚?需要通过何种程序?
烦请专业人士给予尽可能详尽的解答~万分感谢~~~
如果一直保质现状,不采取任何行动,对女方来说(短期或长远的)有什么影响?

广东胡律师:

女方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平分,男方搬的东西都纳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两人还有感情的话,那就找出两人之间的问题,把男方找回来,坐下来好好谈谈.
如果两人没什么感情可言,看你个人意愿,想离婚的话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自然会有判决的,最好找个专业的律师帮你分析一下你们之间的情况.有些律师事务所咨询是免费的.

感情天空。来去自由。

手里的冰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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