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房子判给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4:32:37
我和老婆结婚之前以我自己的名义买的房子,结婚的时候我们也没有进行财产登记认定,现在我们结婚不到三年,而且在结婚以后基本上都是我自己还贷款,偶尔生活中我也花我老婆的钱,这样,我们离婚房子判给谁?先谢谢!

房子判给谁还要结合很多其他因素才能确定,仅依据你给的信息我认为判给你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房子判给你,你需要对你妻子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多少我给你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比如房子购买时价值20万,现在价值30万,首付2万。每个月还贷5000.那么,你老婆可以要求你补偿两部分。一部分是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也就是10*0.5=5万;另一部分是用于还贷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也就是5000*12个月*3年*0.5=9万。最后你一共要补偿9+5=14万
你有一个重大的概念错误必须指出来,你说结婚以后基本上是你自己还贷款。但是在法律上,你们结婚后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用你的工资还贷款,也就等于你们俩共同还贷款。

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你妻子占有一半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