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签合同以后,不想买了,是否要赔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6:07:19
我4月份通过中介看了一套6.7复式,当时6层看完,到七层时,房主朝南的房间(通阳台的)是锁上的,大约4平米大,我没有看到,我觉得房子还可以,价格也不错,就在第二天中午在中介公司和房主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当时房主把两证给了中介,我交了1900元履约保证金给中介。当时我也和我老公联系了,他没有看到房子,但是同意我签合同。合同约定甲乙方违约要向对方赔偿10000元,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下午,我老公看过房子以后不满意,不同意我买,我找了房主要解除合同,赔偿他200元钱。房主不同意,要求我履行合同。
我是否可以以未看到7层的4平米房间为由,要求合同撤销,不赔偿对方违约金。

不可以,合同已经签订就发生法律效力,你没有看7层的房间不构成撤销合同的理由。

不可以的 既然你是成年人就要对签字负责 况且是合同 你说你没有看有证据吗 房东也完全可以说你看了啊 不过如果打官司的话 对房东也没有什么好处 你先和房东沟通一下看看能便宜多少吧 能省一点是一点

当然可以,不过举证责任在你方。

我觉得你这样不可行,没看到那个房间是你自己的责任,要是听我一句,你在合同上找到他房屋中不符合合同中某项条款的内容,然后才能有权利撤销合同。只要细心一定能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