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行为人犯罪后毁灭自己犯罪的证据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犯罪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48:52
他毁灭时可以自首是不算?而且事后不可罚都是缺乏期待可能性吗? 本人愚钝 请高手指教 有好解释可以追加!

犯罪行为着手之前,有预备阶段,
犯罪行为既遂之后,也存在着脱离阶段。
都是犯罪行为的构成阶段,
不可以主观割裂成多个行为,
一个行为只能定一个罪名(可以触犯多个,但只能按从一重,定一个罪)

至于“缺乏期待可能性”的问题,应该是一种学说而不是通说吧。

他毁灭时可以自首是不算?

不知道是不是我愚钝,你说什么我都没看明白。

毁灭证据肯定是希望犯罪不被发现,什么又自首?怎么又扯上期待可能性。不理解你说什么。

好深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