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31 10:15:54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机动车投保的强制保险是否无条件赔偿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在事故上的损失(强制保险赔偿限额)?
强制保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你看得非常明白了,有责任按死亡伤残11W赔偿,医疗1W,财产损失2K,无责任则死亡1W,医疗1K,财产100.现在,保险公司在某些事故可采取互碰自赔原则(双方事故,如愿意,在各自交强险承保公司限额内赔偿)

交强险是,驾驶车辆一方,肇事放在完全无责任的情况下,也需要赔付。具体赔付额度,可以咨询你购买保险的公司。

是这样的,在被保险人在: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上诉4条的免赔原则外和: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上诉4条的垫付责任内(所谓垫付责任就是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费用,再向被保险人追偿。),
若被保险人无责任,那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即财产100、人伤1000、死亡10000。)向三者(即有责任一放)赔付。交强险赔付已实际为准,不超限额。
若被保险人有责任,那在交强险有责赔付限额内(即财产2000、人伤10000、死亡110000。)向三者(即无责任一放)赔付。交强险赔付已实际为准,不超限额。
若双方或多方都有责任,那先在交强险有责赔付限额内向三者(即对方)赔付,余多部分双方按比例赔付。
基本上交强陷赔偿就是这样的,主要看你的责任怎么分,还有是如果你没有责任,而对方也没有损失的话,那交强陷也就不用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