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双方都有货物损失,物价局认定了,是当地交警提请的。我有异议,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1:42:42
对方违章,撞到我方货车,把车撞坏了,我方货物损失小,拉的是水泥。对方自己车翻后撞到我们,他的货损大。照理他们应付权责,可现在交警不明判,又加之在对方当地,如果按三七开,我们不但不能获得赔偿还得往外掏钱。他们作价做的高,我们怎么办呢
就25分,给高人,谢谢
是交警给的,是交警委托的吧
“有复议的,在项目认可。”是什么意思

是谁委托价格认证中心的,是你们双方当事人还是交警,如果是双方当事人,认证中心出具的是认证报告,只是证明材料,不认可,重新找别的单位再做就行。交警委托,应是鉴定报告。有复议的,在项目认可。价格不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去上一级物价局下面的价格认证中心提出复议。(省里批准由市里做)。

自然倒霉吧!否则纠缠下去你可能会损失更多!
现实世界就是这样,这样的事情,最好是一次性解决的好。
如果你纠缠下去,这里送点礼,那儿疏通一下关节,真的出血不一定就比现在少,再说了,这个事情解决了,你马上可以去干点别的赚回来。
我觉得,纠缠不仅耗费金钱,更重要的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堵上一口气的结果恐怕是受更大的窝囊气。
希望你早日解决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