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社保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3:37:23
我今年58岁,是1968年参加工作的,在事业单位工作28年,1996年辞职自谋职业,(与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任何补尝),现在是自由职业者,辞职后一直没有办理社保手续和交纳社保金,请问,现在补办行吗,96年前是否由单位办理,28年工零作为参保有优惠吗?按现在规定要交纳多少年,每年要交多少社保金?长沙市是哪年实行社保的,谢谢!

你应当了解以下情况:一、93年终国有企业实施养老保险,所以,96年你离职的时候,单位有没有给你办理社保关系缴纳养老保险(有没有《养老保险手册》)如果那时单位以及办理过,你了解一下,养老保险有没有缴纳15年,或“视同缴费年限”有没有达到15年(找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了解),如果有,你就没有必要再去办理社保关系缴纳养老保险,如果当初单位没有给你办理,那么现在你已经超过办理社保关系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龄了,不能申请了

你的问题很有代表性。建议直接咨询劳动局。事业单位如果是自己辞职的,视为交费年限问题也必须单位和劳动部们来回答。

有关社保咨询

96年开始了社保,96年之前的工龄可以视作交纳年限.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