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个体工商户的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31:04
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以前办理过税务登记的,生意不好不开了,前不久我去注销了税务登记,我的税务登记证是在当地的行政中心国税局(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的,我是接到地税的通知单去行政中心办理的,我到了那里首先去地税局窗口办理的,可是那边的工作人员说去到国税局(税务登记)窗口办理,我到那边去办理好了,税务登记证上面盖着两个公章,一个是国税局一个是地税局,(我想现在应该是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是合办的),后来缴税也是由国税局的专管员上门来联系的,前不久我去注销了税务登记就是由国税局的专管员办理的,请问一下各位大哥大姐,我还需要去地税局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吗?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都交给国税局的专管员了!
我当时办理完注销登记,国税的专管员也没给我什么(国税注销税务登记的证明材料)他就对我说,这样就行了!

一般不用再去地税局办理注销登记了。

因为你们的税务登记证是合办的,现在已经注销了。不过各地的规定不一样,为谨慎起见,你再到地税局去问一下。

我也是最近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你知道答案了麻烦告诉我一下,我也急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