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司考,还是转行注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2:28:09
本人是中南财大法学本科毕业生,现面临就业迷茫,希望有过经验的大侠们帮帮忙,在此无限感谢了!我现在的情况是大三时错过过司考的大好机会,只考了三百多点,所以在今年极大的就业压力下毫无竞争力,到现在仍未定下工作。主要心理矛盾是:
1.本身自己对继续从事法律工作也寄望不大,主要因为我是高中理科出身,一直语言方面能力较弱,怕自己实在不是那个材料从事法律方面工作,而且做律师前几年经济方面困难也熬不住。但完全放弃又觉得大学白读了。
2.想改行会计,是觉得就业前景好,而且自己似乎对数字更有感觉,但毕竟不是会计专业的了解不多,不知非会计专业考注会是不是很难,很没希望。
3.最近听说有个法务会计专业,主要学什么啊,我这种情况学好吗,有前途吗?
想法一直没敢定下来,怕到以后后悔什么都干不成,想请有经验的贵人给点意见,好早点确定方向早点开始努力!谢了!

建议你继续司考,注会如果没有上过大学教程是几乎不可能考上,前途迷茫。。。但是司考很简单了 只要好好复习 肯定没问题——相信你!

介绍一下复习方法。

考生应当结合大纲和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将所考查的部门法和每部法考查的内容大致熟悉一下。以民法为例,从考查的法条而言,包括《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等,以及各部门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考生可以从当年的司法考试大纲上明确具体考查范围)。

从考查的内容看,除了要了解每个法条的重点内容以外,还要搞清楚每个法条所规定内容的纵横联系,例如,我国各个民事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有哪些,具有哪些共性和特性等,这样复习的效果是有助于知识的立体化。笔者在第一阶段的复习遵循四个“原则”,下面详述之:

1. 司法考试内容的复习起点安排,最好按照各部门法所占分值比例来安排,例如,可以先复习刑事法律或者民事法律;

2. 就司考复习的顺序而言,建议采取“实体法+程序法”的方法,例如“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律”,“刑事法律+刑事诉讼法律”,“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等,这样的复习方法不仅可以弥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障碍,而且可以相互对应,促进记忆和理解。

3.微观复习即具体到每个部门法的复习,应首先掌握司法考试指定教材中相关理论知识,然后再结合法条和司法解释融会贯通,最后研究历年真题,分析考查方式和考点。一般而言,历年真题中的考点是“恒重”的,即重复率很高。但是从 2004年的考题来看,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有全面性的趋势,所以要避免一个误区即只依赖历年考点来复习,这样会有失偏颇。

4. 将记忆性偏重的知识点放在后面复习。由于记忆规律的作用和大强度的复习,不可能有太长时间的记忆,所以要将这种记忆性偏高的知识点“置后”。例如,法制史、法理学、国际公法等内容。

除以上四个原则外,笔者建议考生在司考复习中,除了依靠“眼睛”和“大脑”,还要学会用“手”,即要善于总结。采用这种做法的原因有二:一是有助于记忆,俗话说“好记性赶不上烂笔头”;二是,由于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很详细,如果每一阶段的复习都一页页翻实属负累,而大纲又过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