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归属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7:47:36
我与妻子因为口角发生家庭矛盾!现在已经4个月没在一起生活了,孩子一直在她身边!孩子和她现在在我岳父岳母那生活!我在外地一学校工作(是一名正式教师),妻子无固定工作!妻子准备去法院诉讼离婚!现在孩子已经26个月了,我和她都想要孩子,她要孩子并且向我要生活费,我要孩子不向她要生活费。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谢谢!不是小事儿!忘明白人指点!!在线等!
请大家说明孩子会判给谁?为什么?我十分想得到孩子!我要孩子不向她要抚养费!

《婚姻法》规定:哺乳期间的孩子归母亲抚养,除非女方自己放弃抚养权,

法律规定的哺乳期一般不超过一年,不满二周岁的子女,一般情况下随母亲一

方。你孩子26个月,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去,具

体事宜请你慎重,最好去咨询律师,我只是法律研究生,实际操作不太清

楚。在司法实践中,你胜诉的可能性蛮大的,毕竟你有能力抚养

孩子并保证其受教育的权利。

孩子归女方,除非女方弃抚养权

看谁的环境和能力更适合孩子的成长,无论孩子判给谁,另外一方都有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由女方抚养。

nv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内容,我认为孩子判给你妻子的可能性大些。
1 因为首先,在双方各方面条件平等的情形下,本身就应当照顾女方。
2 你在外地工作,如果判给你孩子也要搬到外地,他的生活环境变动大,对他成长不利。
3 要不要抚养费对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影响。

当然,女方没有固定工作这点对你比较有利。

最后提醒你,一切可以证明你更适合抚养孩子或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都要尽量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