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第三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5:10:18
我和他是青梅竹马。但是后来因为工作问题。我们各自都到外地不同的城市工作。由于长久分居两地。和环境的改变。我们感请开始变疏远。后来慢慢的我们都各有了别的感情。但还是像好朋友一样偶尔联系关心对方。再后来因为他家里的关系他回了老家自己发展就业。不久认识了一个女的。两人认识三个月左右就去登记拿证件了。拿证回来他家人才知道。他家人极力反对。因为那女的品行都很不好。还对他隐瞒了 很多以前她不光彩的事情。这些都是后来他才慢慢知道的。刚开始他还觉得谁都有过去,也就容忍了。可是婚后她还曾经跟别的男人发过暧昧信息。被他看到可是他怎么问她。她都不承认婚后她还和别的男人有过关系。她的脾气暴躁而且泼辣。。越来越让他无法容忍。他曾经几次提出离婚。可是那女的就拿死相逼。今年我也返乡就业了。他见我还是单身就问我他离婚了我还能和他一起吗?我知道他一天没离婚我和他一起就是第三者。可是看他痛苦的样子我心软了。我承认我对他也还有感情。所以为了逃避他老婆他经常来我这住。他老婆知道有我之后经常请人跟踪他恐吓他女的全家还到我住所闹事打人。现在问题是男的一顶要离婚。可是女的不愿意。他[她]们结婚后一起经营了一个店面。开那店是女方的姐姐借钱给开的。借钱时欠条只有男的一个人签字。现在女的说离婚可以。债务由男的一个人偿还。他们没有小孩。结婚前男的有一万多的债务是结婚后才偿还的。所以现在女的就算以前偿还的钱是共同财产来算叫男的给钱。房子不是他们的是住在家里早已起好的房子。女的现在要男的赔偿他精神损失费两万块。还要拿走婚后一起买的车还有家店。我想问他是属于过错方吗?那他上诉离婚的话。他要承担什么?我又会承担什么吗?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解决这样无理的人吗?
他们结婚两年多闹离婚已经闹了一年多。他们已经一年这样都没过夫妻生活了。刚开始我很单纯的想他们是感情破裂以后才有我的出现。不算是什么可恶的第三者吧。可是现在想想也是。他没离婚的一天我和他这样怎么都算是不光彩的。现在那女的不但没一起偿还债务还总找借口跟他拿钱。一会说离一会说不离。老出尔反尔。老找茬为难他。如果没有他的坚决离婚。我也不会那样的坚持。走到今天我和他都不想再分开。我们都好无奈。可是除了等待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你要让“他”抓到把柄(他老婆和别的男人的暧昧)这样在法律上会有优势的。法律无外乎人情 你和他的事情真的蛮复杂的,但是你最后也要想想,为什么他会不在乎你的感受就和别的女人“马虎”结婚!在他失落的时候你走进了他的心,难道这是你要的爱情?

无论怎么样,你都不该在他没离婚的情况下跟他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即使他老婆有错,你们也不光彩,
假如她起诉的话,男方是属于过错方!财产分割上肯定会偏向女方的,至于你是不需要负责任的

你离婚就好啦

男方是属于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