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比较复杂的涉外婚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4:43:41
大家好,我是深圳人,离异有一孩,他是澳大利亚人,离异有2孩,我们想在深圳登记结婚,要提供什么资料呢?到哪里去办理呢?是婚姻登记处还是他们的大使馆?会不会很难结成啊?很是烦恼。还有,结婚后他想留在中国,居住权怎么获得?谢谢大家,感激不尽。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涉外婚姻 外籍男方必须去申请他所在国家出具的单身证明 女方只需户口身份证一类既可 但在女方家乡所在的省级民政厅的涉外登记处去登记结婚

我虽然不是很懂 但是我想说给你听听我得意见,结婚绝对没问题,去大使馆办理 住华澳大利亚 大使馆 跟澳大利亚大使馆 联系啊 要出来证明就行了 ,结婚后 凭 结婚证明 办理 居住证明 应该是这样 麻烦怎么啦 你会去大使馆打电话问 ,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