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成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15:56
合同没到期…厂里加班不给加班费、每天工作时间在十三到十五个小时、我只要把我的工资拿到手就行、别的什么都不要了。经理不同意、不让走、我该怎么办?

下面的规定对你有帮助: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拿到工资之后走吧
这种公司很不正规
不正规的公司没有正规渠道维护劳动者权益

交个辞职报告,然后申请仲裁要欠你的钱

1.法律,现在不是在劳动法中有对关于拖欠工资问题,你可以去打官司嘛,不过你得考虑 一下你现在自身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