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无证摩托车交通事故后,鉴定书是对方主要责任。不给完药费有什么法....后果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44:20
他的药费大溉6000。我给了对方800元)但是他要我还给他2500,(原来说要6000)一定要这么多要不我就一分都不要了。我自已医自已。但是,你信不信以后你自已也要医治自己!我不会让你好过的。请问各位朋友我想一分都不给他了,可以吗?车出来了,人也跟着消失!走了!不让他见到!这种情况他要是去法院告我的话,我还要给他多少?
如果他现在不告我,若干年后是否还可以告?

没法律后果 一个民事案件 只要交警出交通事故判决书了 就不算逃逸

要是去告 只要有合法的医药费证明 法院只不过判谁给谁多少钱

还有一小部分的诉讼费用由败诉着承担

这个法院的过程相当漫长

但是 千万看好谁的责任 没必要做无谓的争议

只要合理合法 双方就应该履行责任

如果不合情合理 就去法院

不是合理的请求 没有医院发票什么的 法院是不会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