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马德里注册商标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22:31:27
我现在准备申请美国商标,不知道直接注册美国商标和通过马德里注册有什么区别?时间、实效、历时及权益方面有什么区别。再者就是通过马德里注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请各位专家能予以帮助解答,谢谢!

说明:我系中国大陆注册的公司,在国内已经申请了该商标注册,但还未到公告期。该商标在美国还没有实际使用,一直都是OEM的。

1.直接申请和通过《马德里条约》申请本质上没有区别,唯一的区别是通过《马德里条约》申请没有注册证。
2.通过《马德里条约》在美国申请商标,需要在国内已经获得受理通知书,按照您说的情况是符合条件的。

在国内有受理书就可以提交美国申请。
如果通过马德里注册,只指定美国,费用大概在7000左右。完全是规费,如果委托代理公司办理,需要加收服务费用,后期如果有答复审查意见,如果委托律师来答复,费用也比较高。
但美国商标分为未使用,意向使用,已经使用三种类型,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多次答复官方的审查意见,比较繁琐,你们如果没有申请经验,处理起来也比较困难。

建议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来申请美国商标,这样手续简便,可委托代理公司全程代理,答复审查意见也由代理公司全权办理,比较省心、省力,费用跟通过马德里也差不多。

分两部分回答你的两个问题。
一、通过马德里注册商标的条件:在原属国(即中国)取得商标受理通知书。
二、直接注册美国商标和通过马德里注册的区别:
(1)、时间:前者需时8-15个月;后者需时15-18个月左右。
(2)、实效:均为10年有效期。需要指出的是前者的有效期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后者自国际注册证书上面的国际注册日起计算。
(3)、两种方式的申请均可自美国商标数据库查询到相关档案,一经授权均会下发商标注册证书。
补充:
鉴于尚未在美国进行过实际使用,可基于“意向使用”方式进行申请。

首先,关于马德里注册和单国注册的区别,具体可以参考网站http://www.chofn.com/Business/InternationalTM/Notes.Html

在国内已拿到受理通知,可以提交马德里申请指定美国。但鉴于目前只是做美国申请,最好直接到美国注册,除了上边提到的原因外,还有:
1、美国商品分类与国内不同,且具体规定也与国内迥异,通过马德里注册,必须基于国内申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