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这样做符合劳动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21:37:27
我们是深圳慧通公司(华为深圳子公司)同工,做了四年,合同还剩三年。现在要把我们转到聚信公司去(华为东莞子公司)去,没有补偿,工龄说是也转过去。这样行吗,公司做法是否合法?还有以下问题:一,如果我不自己离职,也不签聚信合同,公司要补偿我们多少钱?现在领导威逼员工,“不签你就走 ,“不签明天就别来了 ,“不签就调你休,一直到你走 ……有些员工被逼自动离职。二,如果转到聚信去,可不可以要求同工同工资待遇?因为07年华为闹得影响很大,华为员工(十年工作左右),被逼离职再入职,听说开始七千多人赔了十亿,他们工资很高,如果我们也转聚信(他们现在是聚信员工),可不可以要同待遇?手机上的,悬赏分数最多只能选二十,不好意思。急盼大家帮忙,出主意,非常感谢!!!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这么看,目前公司做法不违法。
2、自己不离职,单位怎么让你走?要么非法辞退,非法辞退当然有经济补偿金了,而且还有双倍赔偿金。
3、如果去新单位,工资等待遇双方重新约定,法律法规没有说是否按照原工资。
4、有任何问题可以在线问我!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最好咨询当地劳动保护仲裁咨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