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涉及劳动法,请有关专家解答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9:00:53
我在一家私营公司上班,公司有大概20人,所有员工都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公司也从没要我们签过,公司今年最长有将近三月没发工资,目前也还有1个月的工资没发,一周前我口头向公司表明要辞职,今天我和公司老板发生分歧,我要以什么理由提交辞呈,可以马上走人?
最好可以帮我拟写一份辞呈,万分感谢!

1、单位未签定合同,拖欠工资,立刻走人,还需要什么理由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按照法律法规,你还可以要求未签定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和因单位违法,解除时候的经济补偿金。不过从你的描述来看,可能也不想拿这个钱了。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理由:拒不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不缴纳保险,拖欠工资。这个,你最好自己写。
另外,保存好用工期间的证据,打卡复印,相关聊天截图。
准备齐了,去仲裁解决此事。
可以要求:补缴保险;不签订合同的月份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

没有签劳动合同,就不涉及法律问题,你怕什么呀,是公司先对你不仁,你没告他们就算对公司仁慈的了,赶紧收拾收拾走人吧~

撕破脸皮对簿公堂好了,反正你不打算再给这家公司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