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懂法律的解答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2:31:48
我一朋友是收旧货的,因为收了一个小偷偷来的一辆电动车,一辆自行车,小偷被抓了后把我朋友供出来了。当时自行车作价是1350,电动车因为没证据没做价格,然后就把人关到看守所里了,最后我们在检察院跑跑关系,检查院不予逮捕把材料返到派出所,我们又找了担保人,然后把人放了,在看守所里住了15天。
我们以为这事也就完了,后来人出来没几天,派出所又让去签了那个电动车的估价书,那个电动车又作价1500.这两天检察院也让过去签起诉材料一类的,检察院还是要起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们当时在检察院跑了关系的啊,钱也送了,人也在里边住了半个月,如果检察院再起诉的话,法院再判刑的话,我朋友不还是要被抓起来嘛!请高手指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朋友还是要被抓起来吗?
注:我朋友在检察院把当时的口供推翻了,在检察院说这两辆车不知道是偷的。在派出所的口供上说的是知道,因为派出所不让他吃饭,不让他上厕所,有刑讯逼供!
我是来求答案的,不是来听骂的,不懂的别在这里给我瞎墨迹。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当时就不该说知道啊。。。。。另外就算说不知道,如果以一个明显低于正常这个车子的价格收购,一般也认定是知道的。

哎~,没人的话我感觉是要倒霉了。
中国的法律弹性是很大的,解释也是很多的。呵呵~

我们当时在检察院跑了关系的啊,钱也送了,你说下去,你也可能被抓,这是销脏,数不大没多大罪。

余额不上5000好像都算低的吧!不用判刑的,只是处罚。

你应该一起给抓进去。。。。。渣子。。。。。。。行贿还好意思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