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力公司为一个三相四线电度表配200/5的互感器,在计量时,用抄见电量*变比后再*3倍,这正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1:54:38
我们说不应*3,但他们不认账,对此该如何办,每月要多计三分之二的电量和电费.

这是不正确的行为。三相四线电度表不应该是变比后再乘三。如果他们纯粹是为了多让你交电费,你可以去告他们公司

如果是200/5的互感器那么就是要电度表的实际视数,乘40就可以了,如果像你说的那样,那么电力公司就多收了你3倍的电量了

你去电力公司计量部质询技术人员,这是个可以搞明白的事,电力公司不会都这么浑的。再不行就打国家电网的彩虹热 线投诉他们。有理,敢争就能避免损失!

带TA的三相四线制电能表的电度应为:(本月抄见电量—上月电量)*倍率(200/5为40倍)。

你知道还交。为什么要加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