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8:12:50
我与一个朋友到一个卖实木门的地方看货,喜欢上了,就决定要,当时我也没看清楚我签名字的是个什么单子,我以为只是一个订单,后来我不想要了,人家非得说已经定了,不能退,要不会赔钱,二十天过去了,我想还是要了吧,可他又说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到货,和我们当时谈的不一样,我又决定不要了,因为他们没有真正给我定下来!现在人爱又说要起诉我,要我赔他们百分之五十的钱,我也记不起当时签的是个什么单子了,也没有交人家订货的钱,请大家给我指点迷津!谢谢!!
签过的单子因为当时没有交钱,就没有给我,只是电话上说单子上有写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但没有他们的违约期限,他口头上是说三十天,最多三十五天,我是五四定的,现在他又说要上门量数据,一听这个我又不想要了,明显他们是在签单后的三十五天交不了货了,唉

我觉得没有,毕竟是他们违约在先,而且以后一定一定要把单子看清!

不需要啊!

就看你当时是怎么签的。

得先看你签的单子啊,你让他们拿出单子来,你得先看看再决定要不要钱,然后他们那边拖延时间如果与签订的不符也是他们违约,不过最终还是要看到单子才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