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1955年国家实行义务兵制度后参军的老退伍军人,请问国家对我们这部分人有没有补助一类的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1:06:50

我是37师高炮团参战老兵,具体情况如下:
1、07年由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发文,对54年以后参战人员和参加核试验人员发补助;
2、基础是每月100元,由中央财政划拨,各省可根据本省财政情况追加;
3、补助对象为生活困难人员,不含公务员等;
4、你先到街道办事处登记,由民政部门核实后发放;
5、我是四川的,每月就100,浙江的每月330,今年过年加了600;
6、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你参过战,最好是档案,否则要回原部队开证明;

致以崇高的革命军礼!

有没有这样的政策,主要是看你在部队期间,有没有参加过战斗,有没有立功受奖,有没有特殊贡献等。如果只是普通的退伍军人,估计没有什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