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二审已经终结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1 03:19:01
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已经生效,最近我又收到高院的通知。难道民事诉讼不是二审终结制吗。
我们的案件很简单,就是房子分割还有抚养费的问题。房子判我了一半,
抚养费按照他薪水的20%判的。儿子归我。
请问,如果高院再审,翻案的可能性大吗?
这段时间,我可以要求按二审的判决执行吗?多谢

那就是再审。
可以申请执行,但是执行庭可能会中止执行,要看执行法官的想法。

从司法程序来看,既然上级人民法院接受了那么原判暂时停止执行,如果高级人民法院改判,那执行新的判决,反之,维持原判。

民事诉讼两审后如果有一方认为不公,还可以申请再审的,从民事诉讼的整体看,大多数案件仍实行两审终审,几十年的实践证明,经过两个级别的法院审理,即可公正而及时的解决大多数民事纠纷。允许上诉到三审法院的条件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且当事人认为二审法院裁判确实违反法律的:

1.争议标的额巨大的民事案件。由于全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应由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其辖区的合理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争议涉及重大社会利益的民事案件,也应由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当事人跨越人民法院管辖区域的。毋庸讳言,某些地方仍存在着较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所作的裁判可能不利于外地当事人,所以要给以特别保护,允许上诉于三审法院。

为了更好地掌握三审上诉的标准,防止某些当事人的滥诉,应实行上诉许可制度,即拟上诉于第三审法院的案件,要当事人报第三审法院审核,得到许可后,才立案受理。不够翻案的几率不大

哦,
还头一回听说,又收到通知.

苦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