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交警大队的一份荒唐事故认定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0:56:47
我亲戚家小孩被车撞了,孩子现年7岁,暂不说谁事谁非,可是事故认定书中,清楚写着,某某,男、现年两岁,家庭住址。又捏造事实说,小孩横穿马路,认定双方各承担50%的交通责任。偏袒之嫌,由此可见,原因很简单,肇事方在公安系统有深层关系,故编造事实,自圆其说,两岁小孩横穿马路,是有可能的,必竞年龄太小,可是事实孩子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明知有车驶过,不可能横穿马路,除非孩子是弱智、傻瓜。无奈民斗不过官,由其欺压。是问,当今社会,正义何在,法律何在,拿着国家的薪水、人民的赋予的权力,就这样为人民服务,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更何况那来的法律执行权.国家养他们是吃闲饭的.愿天下好心人帮忙出出主意,还当事人一个公正,合法的权益!在此先谢谢各位了!

你说的太笼统了
小孩是怎么让车撞的?当时让车撞的时候的情形是怎样的?
如果你有真实可靠地证据,你完全可以找一个能耐比较高的律师,来将这个肇事方和当地给你下发事故认定书的机构一起起诉。
还是有很大希望的!

那帮土匪,我见识过。比电影上的土匪还没人性。收集证据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