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三年多突然通知办手续请问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3 01:18:42
未签劳动合同不要紧,这是过去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工作三年的证据就行。你们申请劳动仲裁的目的是什么?我看只是年假和补偿金的多少,不管那种形势都说明你们已失业,应该仲裁没有什么影响。
我认为不管辞职或是离职
1、你们的档案是否已转到劳动保障部门的托管公司。
2、你们是否今后可以接着自己交养老金。这必已是你们交了三年的养老金。
如这两个问题解决了的话就没有什么必要在申请仲裁了,在补也是了了无几,不必去找那些麻烦,不够生气的。
先不要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如不服才要求的仲裁,办理完了还仲裁什么?顺序不对了。
赔偿金的多少很难办,就是不给的也有,所以说不多就不必计较,这比竟是现实很少看到园满解决的。
如单位同意把手续先放放为好。如近期能找到新工作接收单位,档案等手续可真接转过去,就不需放托管办,放托管办每年是需交费的。是不会让你白放的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不如意,不必劳心伤财,国家的政策很好小鬼是会搞的你托不起,而不了了之。所以退一步海阔天空,万事如意,祝你早日找到新工作。
你当时为什么要选辞职哪?这对你很不利。虽然你说“开除理由...”但是有证据证明你是被开除的吗?如果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公司文件)证明公司开除你,而且公司有证据证明你辞职(工资结算单上写的),那么依照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一、你为部门哪一个职位?上面还有哪些职位?此点来判断责任如何分配。
二、你可以看看劳动法内有关开除条件内有无满足你的条件;
三、不知你写未写辞职申请单(你们公司有无此单)。理由是什么?
四、选辞职是你的行为还是公司行为?若是公司行为则公司仅需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即可。若有证据表明是公司逼你辞职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获得五个月的补偿。若是你个人行为则只能结算未发工资。